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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会计专业“3+2”五年制转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23-04-10 点击次数:100 【字体:    

    四川省贸易学校

    关于2023年会计专业“3+2”五年制转录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29号)文件精神。根据四川财经职业学校《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高职学生转录办法》川财职院行〔2022〕19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四川省贸易学校会计专业“3+2”五年制转录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转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兴仁

    副组长:李志洪 、孟令峰

    成员:赵树逢、周琳、唐芳

    二、成绩构成

    成绩构成:学生在校前两学年学业成绩折算计考核成绩,取平均分数按照150分折算:

    1.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150分/科,共计450分;

    2.专业课成绩“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300分;

    3.补考成绩按60分计算。

    三、加分要求

    1.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总成绩加20分。

    2.获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国家奖学金等荣誉,总成绩加10分。

    3.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总成绩按照获奖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3分;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总成绩按照获奖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9、7分;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总成绩按照获奖名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4、2分。以上类别加分可以累计。

    以上奖励及荣誉加分由学生处负责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相应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上述加分政策如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冲突,则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贸易学校

    2023年3月25日

     

    关于2023年会计专业“3+2”五年制转录工作的通知1.jpg

    关于2023年会计专业“3+2”五年制转录工作的通知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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